主办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5〕129号),启动2017年重庆市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第三批拟支持对象为渝北区“临空杯”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和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暨第三届重庆市“高新杯”众创大赛进入决赛的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在渝北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资料
附件1:《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项目申请表》(企业)
附件2:《渝北区创业种子基金免息信用贷款尽职调查表》,并提供以下附件:
2-1《商业计划书》;
2-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实缴证明材料(银行流水回单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团队成立企业的需提交核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学位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担任过上市公司高管证明及创业团队成立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或财务报表;申请年度至申请日前一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2-4 企业重大事项说明(含关联企业情况和无不良记录申明);
2-5 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提交给银行);
2-6 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个人征信授权书;
2-7 通过参加创投每周行路演活动或创新创业竞赛方式申请的项目需提供优胜证明材料;
2-8 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需提交认定文件复印件;
2-9 其他相关资料:基本财务数据;
申请企业须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320836443@qq.com,纸质材料(附材料目录)报送至渝北区科委(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
四、支持额度和期限
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免息贷款支持的额度原则上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原则上对单个企业的支持金额不得高于该企业当期的实缴注册资本)。贷款企业按等额本金每12个月归还一次,期限不超过3年。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贷前调查—投决会评审签署决议—公示备案—签订协议—划拨贷款—企业按等额本金每12个月归还一次贷款—结清贷款。
(二)联系人: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江双迁、梁婷;联系电话:67808759。
附件:1.《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项目申请表》(企业)
2.《渝北区创业种子基金免息信用贷款尽职调查表》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